甘肃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机构简介
  甘肃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甘肃省政府妇儿工委,是甘肃省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基本职能
一、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二、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规划。
三、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四、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州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会成员单位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省残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
委员会领导
主  任:泽巴足(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唐晓明(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克英(省妇联主席)
全委会议制度
一、省政府妇儿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和全体委员会议制度。重大和全局性的工作事项由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二、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各位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和行业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时间由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决定。
四、召开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应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书面通知与会人员,临时召开的会议除外。
五、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事事项:(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分析研究全省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全局性问题,作出相关决定、决议。(2)研究审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3)听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情况和重要问题的汇报。审议和决定对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及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等有关事项。(4)研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决策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燕青(省妇联副主席,兼)
常务副主任:董晓玲(正处级)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办理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和其它事项。
二、督促、检查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落实情况,并汇总上报。
三、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全省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和整理妇女儿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承办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六、办理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重要会议
2004年6月白银   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
2005年9月兰州   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06年6月兰州   第三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2007年3月兰州   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
2007年9月永靖   全省推进贫困县实施两规划现场会
2007年12月兰州  省政府妇儿工委联络员会议
重要活动
2005年7月兰州   全省实施两规划监测与评估培训班
2006年8月华亭   国妇工委中期评估督导
2006年10月兰州  全省地县妇儿工委主任培训班
2007年3月兰州   妇女法宣传广场大型咨询活动
2007年12月兰州  甘肃省第二批“母亲健康快车”发车仪式暨项目培训班 


全省第三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母亲健康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