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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5-25 9:05: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妇女

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甘肃省三八红旗手

(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激励妇女群众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斗者、开拓者、奉献者,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妇女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锐意创新,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贡献巾帼力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省工作、生活,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2019年后去世且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

(二)评选名额

甘肃省三八红旗手150名(含社会化推荐10名),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75个。(具体推荐名额见分配表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居住在甘肃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大力选树、推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女性,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积极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在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民族团结、双拥、应急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要求近五年内至少获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其他相当表彰奖励,其他行业的一般应获得过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表彰奖励,近三年内本人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已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女性占该单位或组织总人数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单位或组织业绩突出,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一般应获得过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表彰奖励,近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已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方式

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开展。

(一)组织推荐。各评选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各界女性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二)社会化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省妇联分别在甘肃妇女网以及“甘肃妇女”官方微信等设立2022年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网络推荐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评选,扩大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实行等额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面向基层、广泛参与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州和全省范围内进行三次公示。  

(一)单位推荐。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在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示。拟推荐的先进集体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拟推荐的先进个人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其中,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为企业及企业负责人须征求其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意见。相关部门应填写明确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二)市(州)初审。推荐对象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审核后报市(州)级评选机构。各市(州)级评选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并在本地区范围内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推荐工作报告,联合行文报送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复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复审后提出初步建议,由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进行联合表彰,对评选出的2022年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颁发证书并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组织领导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联合成立2022年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妇联宣传部具体承担,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发现人才、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的重要途径,要层层推荐,精心选拔,深入挖掘出一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集体。

(二)面向基层,兼顾行业。评选推荐工作,要重点向基层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兼顾各族、各界、各行业的比例;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妇联组织不参加评选;省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点推荐工作一线的优秀女性,一般应推荐科级及以下干部;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表彰总数的20%,妇联系统干部及单位原则上不超过评选表彰总数的15% ;各市州推荐的三八红旗手人选中,应优先考虑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村党支部书记、女性村委会主任或专业合作社的女性致富带头人;凡拟推荐县处级人选的,须事先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方可推荐,不同时推荐集体及其主要负责人为拟推荐对象。

(三)突出业绩,坚持原则。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实行自审负责制,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带“病”推荐、参评。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单位推荐名额和拟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四)严格审查,把好关口。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得参评。对在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已受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证书。

(五)创新思路,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依托“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材料申报和动态管理,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层层发动群众参与,特别是组织群众参与社会化推荐工作,扩大评选活动参与度和覆盖面。要深入挖掘奋斗在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典型,充分运用全媒体资源平台优势,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集中宣传,形成“争做三八红旗手、争创三八红旗集体”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妇女见贤思齐、争当先进,为谱写甘肃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巾帼力量。

八、进度安排

请各市州、各部门于5月28日前将评选工作联系表(附件9)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妇联宣传部),其他报送材料请务必于2022 年6月30日前上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审核表内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邮寄或送达省妇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gsflxcb1103@126.com)。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格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名额统一报送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表格电子版和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在“甘肃妇女网”网站下载。

报送材料包括:

(一)推荐报告:各市(州)推荐报告必须以人社局、妇联联合行文上报,内容包括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推荐意见等。

(二)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三八红旗手材料: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附件4)、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6、附件7和附件8)、公示材料原件、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工作、生活照片各2张(电子版)。

(四)三八红旗集体材料: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5)、企业征求意见表(附件8)、公示材料原件、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工作、活动照片各2张(电子版)。

联 系 人:刘霏  万奎麟     联系电话:0931-827872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284号省妇联宣传部

邮    编: 730030          传真电话:0931—8278720

电子邮箱: gsflxcb1103 @126.com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931-827023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表格.doc

三八红旗手(集体)系统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