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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3-2-20 16:09:4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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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省妇联在新时代担负着团结引导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省妇联本级下设7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50名,1人退休,实有47人;工勤事业编制4名,实有4人。离退休原有43人,新增1人,现有44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事业单位1个,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4名,实有3人。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4个事业公益二类单位:(1)省妇联保育院:编制41名(全额拨款31名,自收自支10名),实有33人(全额拨款在职26人,自收自支7人),退休17人;(2)省妇联第二保育院:编制20名(全额拨款10名,自收自支10名),实有19人(全额拨款10人,自收自支9人,离岗创业1人),退休3人;(3)甘肃省妇联网络及新媒体中心,编制4名,实有2人;(4)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编制9名,实有8人,退休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8434.2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879.54万元,增长1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经费及上年结转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1.19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8434.2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253.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9.39万元,增长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项目经费维修费,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5.74万元;

2.教育支出1445.5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3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51.6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66.79万元;

6.转移性支出120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3.1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021.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16.79万元,增长2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032.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77.40万元,下降1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巾帼乡村就业工厂。

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地坪及屋面维修改造、第十五次妇代会、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全省妇女及儿童发展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1142.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61万元,增长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力度开展基层妇联培训,加强妇联组织建设,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

5.会议费15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00万元,增长2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妇联召开第十五次妇代会

“三公”经费预算10.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04.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3.30万元。下降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46.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8.48平方米,价值858.8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106.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8.8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3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929.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巾帼乡村就业工厂”,是省妇联与省财政厅共同实施的,带动农村妇女培训就业项目,是保持“过渡期”脱贫政策稳定,促进“巾帼扶贫车间”向“巾帼乡村就业工厂”转变的具体举措。2023年项目预算8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工厂”建设运行质量,促进“工厂”健康持续发展,重点支持“工厂”妇联组织建设,奖励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工厂”,组织骨干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外出考察对接订单等。年内预计培树优秀“巾帼乡村就业工厂”137个,培训从业妇女1000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培训满意度90%以上,带动农村妇女就近就业万人以上,有效提升“工厂”就业妇女内生动力、家庭地位及社会地位。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1200.00万元,主要是

1.一般性转移支付1200.00万元,具体项目有:

(1)持续开展妇女“两癌”检查120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是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2〕61号)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级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6个省本级部门预算二级项目及1个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6号)要求,开展省级部门预算项目1-6月、1-9月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6个省本级二级项目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7号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6个省本级、1个转移支付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二月底完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6个,主要是持续开展妇女“两癌”检查、地坪及屋面维修改造、第十五次妇代会、巾帼乡村就业工厂、全省妇女及儿童发展经费、业务费,涉及财政支出4232.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423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4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37、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38、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职(役)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困难群众、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4、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85、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02月20日

 

附件:

1.甘肃省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预算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