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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对拟推荐甘肃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进行公示的通告
时间:2023-5-31 16:31:3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甘肃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经省妇联研究决定,拟推荐甘肃省妇联第二保育院为“甘肃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6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甘肃省妇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联系方式

(一)省妇联宣传部

联 系 人: 刘霏

联系电话:0931-8270545(兼传真)

电子邮箱: gsflxcb1103@12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1309室

邮编:730030 

省妇联机关纪委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0931—8270230

电子邮箱:50988039@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1105室

邮编:730030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