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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拨付2014年度“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通知
时间:2014-1-20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

  现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下拨,请各市州和有关县市区妇联按照《甘肃省2012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执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一、市州、县市区妇联在收到救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救助的“两癌”贫困妇女。省妇联将通过电话等形式抽查访问受助妇女救助金落实情况。

  二、市州、县市区妇联在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要按照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要求,以下述模式为标准,认真组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一)横幅模式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中国体育彩票资金发放仪式

  (二)信封模式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00元

  (三)新闻报道

在所有新闻报道中,务必体现出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重要名称。

  救助资金的发放形式要坚持节俭原则,集中发放和分散发放两种形式均可。集中发放时要有横幅和信封模式,分散发放时只要信封模式即可。

  三、救助金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县区妇联将以下有关材料以快递形式上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一)“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市/县市区妇联盖章,受助妇女签字、摁手印)。

  (二)受助者简介一式两份。

  (三)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每人一张接受救助金的照片(背后注姓名)。

  (五)典型案例。每个市州妇联至少提供2篇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可以是受助人,也可以是妇联工作人员,或者其它在“两癌”检查和救助中非常感人的人物和事迹。

  (六)当地媒体宣传报道情况。提供网站发布的网址、报纸刊登的扫描件、电视台播出的时间、栏目以及救助活动现场照片等。

  以上资料请于2014年3月10日前上报至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其中, (二)、(四)、(五)需提供电子版(gsfegwb@163.com)。

  联 系 人:杜梅芳

  联系电话:0931—8960126  13893259866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妇联

  邮   编:730000

  附件:“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金发放表

  甘肃省妇联

  2014年1月20日


  附件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金发放表

  发放单位:

  (盖章)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救助金额

  发放时间

  收款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