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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开展“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3-3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在2014年“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请各地立足城乡基层社区,持续深化开展“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活动主题,推动常态化开展

  结合开展“我与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巾帼梦·志愿行”为主题,以“学雷锋纪念日”为重要节点,依托基层“妇女之家”,按照“就近就便、人人可为”的要求,动员广大巾帼志愿者走进城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尽心竭力地为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困难家庭和社区居民开展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进一步拓展巾帼志愿服务的载体和平台,把握需求、强化对接,创新以需定供的巾帼志愿服务新模式,使“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在城乡社区深深扎根、常态开展,使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的巾帼志愿服务宗旨更好地落到基层、落到群众身边。

  二、创新活动形式,夯实群众基础

  实现学雷锋与巾帼志愿服务的有机结合,是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大力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各级妇联和各类巾帼志愿服务组织要把“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贯之于全年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抓住学雷锋纪念日、三八节、国际家庭日、重阳节、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在总结经验、做优品牌的基础上,认真策划设计体现地方特色、彰显巾帼精神、符合群众需要的主题实践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在参与“三关爱”巾帼志愿服务过程中陶冶情操、立德修身、向上向善,夯实妇女精神文化基础,集聚和放大社会正能量。

  三、做好宣传推广,增强社会影响力

  指导基层妇联组织和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利用“妇女之家”和其他公共宣传平台,宣传巾帼志愿服务精神,展示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和内容,引导更多社区群众和家庭踊跃参与到巾帼志愿服务中来。注重利用新媒体手段及微公益平台,发动妇女投身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注重从基层社区、从平凡岗位中培育和选树妇女学雷锋先进典型,扩大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效应,扩大巾帼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地于3月15日前将“学雷锋纪念日”期间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报省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陈  刚

  电  话:0931—8960127

  电子邮箱:793568815@qq.com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