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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3-3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讲话以及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和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妇联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立足基层、发动群众,在全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 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方式

  (一)部署实施。2014年2月24日,全国妇联召开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县妇联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正式启动。各市州妇联要及时部署安排,迅速贯彻落实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宣传发动。各市州妇联要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壁报、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网站开设专页,充分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谈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三)联合媒体。各市州妇联要积极主动与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联手,开展本地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省妇联将在相关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配合活动做好宣传,进行全程深度报道。由全国妇联活动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logo、宣传画、形象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将陆续下发各市州或在媒体播放。

  (四)评选上报。各市州妇联通过层层择优推选,在当地媒体上晒出本地“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等。经当地公示、推评,由各市州确定推荐2户“最美家庭”。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妇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广泛发动群众。结合本地实际,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充分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到推荐、自我推荐、评议、投票等环节中来,使活动真正能够接地气,扎实开展到基层。

  (三)积极宣传展示。要将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张贴和播出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拓展活动宣传平台,开通网络参与通道,借助新闻媒体展播最美家庭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市州妇联每半月汇总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随时报送。

  各市州推荐的“最美家庭”需填报推荐表3份,准备600-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和家庭生活照片3张(另附电子版)。如有该“最美家庭”的宣传视频材料,请一并报送。请各市州妇联于4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 何适彣  顿雪霏

  电 话: 0931-8863045  8960127

  邮 箱: dunxuefei@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统办一号楼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甘肃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甘肃省妇联

  2014年3月3日


  附件

  甘肃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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