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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肃省拟推荐表彰的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公示的通告
时间:2016-11-1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76号)精神,经各级人社、妇联系统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我省拟推荐表彰的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3个):

张掖市高台县妇联   平凉市妇联  兰州市城关区妇联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1名):

康想勤  定西市漳县石川乡虎龙口村党支部书记兼妇代会主任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李泉梅   甘肃省妇联第二保育院院长

联系方式 :

一、省妇联组织部

电  话:0931—8270251(传真)

联 系 人:王海英

电子邮件:332564743@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284号省妇联组织部

邮  编:730010

二、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电   话:0931-4894106(传真)

联 系 人:魏萍   张剑莉

电子邮件:gsgwyjiangli@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8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  编:730000       

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