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76号)精神,经各级人社、妇联系统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我省拟推荐表彰的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3个):
张掖市高台县妇联 平凉市妇联 兰州市城关区妇联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1名):
康想勤 定西市漳县石川乡虎龙口村党支部书记兼妇代会主任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李泉梅 甘肃省妇联第二保育院院长
联系方式 :
一、省妇联组织部
电 话:0931—8270251(传真)
联 系 人:王海英
电子邮件:332564743@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284号省妇联组织部
邮 编:730010
二、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电 话:0931-4894106(传真)
联 系 人:魏萍 张剑莉
电子邮件:gsgwyjiangli@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8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 编:730000
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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