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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姐学法|子女分散在各地的,到哪个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
时间:2018-5-15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王丽华(化名)已经有73岁了,老伴在前几年去世了,她独自住在兰州,她有一个儿子住在西安,一个女儿住在成都。由于儿女平时都有工作,很少来照顾王丽华,也没有给王丽华付过赡养费。王丽华前个星期因为不慎跌倒住进了医院,需要花费十多万。她自己难以负担如此高额的治疗费,但其向儿女要时儿女都不给。王丽华想起诉儿女要求支付赡养费,但不知到哪个法院起诉。

王丽华可以到哪个法院起诉?

n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王丽华的子女一个在西安、一个在成都,因此,王丽华因追索赡养费起诉时,可以起诉至她本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