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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妇联获得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11-7-8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自2006年全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来,兰州市妇联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设平安和谐兰州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近日兰州市妇联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被授予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市妇联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依托丰富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普法良好氛围。一是以重大节日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宣传。以 “三八”节、“六一”节、“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在人口密集区域进行集中宣传。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进行重点宣传。利用市广播电台“行风阳光热线”栏目和“三八维权热线”,“兰州妇女网”维权专栏,开通“12338”维权热线,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解答。近年来市妇联将“百万妇女学法律  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妇女法制宣传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起来,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二是以丰富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特色宣传。注重发挥妇女组织与妇女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举办了以“促进男女平等,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宣传活动。把普及法律知识、创建平安家庭与特色活动开展结合起来,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三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进万家”、“法律知识大讲堂”、“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双合格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全市家庭学法用法,争做文明守法的市民。通过专题活动送法律进单位进社区,举办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三下乡、送温暖”等活动。向农村妇女赠送了《妇女法》、《婚姻法》、《健康知识手册》、《新农村卫生健康手册》等书籍,送法律进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