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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姐学法 | 守护劳动权益 绽放职场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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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姐学法 | 守护劳动权益 绽放职场芳华


陇原姐妹们,大家好!劳动是女性参与社会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合法劳动权益,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石。我国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为核心,构建了全面的妇女劳动权益保障体系,从平等就业、薪酬待遇、特殊保护到维权救济,为女性职场发展筑牢法治屏障。本文结合典型案例解析法律要点,帮助大家知法、用法,在职场中自信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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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张某(女)2022年入职某商贸公司任销售主管,双方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业绩提成。2024年张某怀孕后,公司以“怀孕影响工作效率、销售岗需频繁外出”为由,未与其协商便单方将其调岗至行政岗,月工资降至3500元且取消提成。张某多次沟通要求恢复原岗原薪均被拒绝,孕期后期因身体不适遵医嘱请假,公司又以“无故旷工”为由将其辞退,还拒绝支付产假工资与经济补偿金。张某向当地妇联求助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差额并保障产假相关权益。庭审中,张某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调岗通知、孕检证明、请假记录等证据,证实公司行为无合法依据。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公司单方调岗降薪、违法辞退的行为均违反法律规定,最终裁决: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公司补发张某工资差额2.8万元;张某依法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公司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且不得在产假、哺乳期单方变更其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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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本案聚焦孕期女职工权益保护,核心法律要点需牢记:

1、平等就业与岗位保障权受法律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歧视女职工,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调岗、降薪、辞退。公司强制调岗降薪、违法辞退,直接侵犯张某平等用工权,该行为无效。

2、“三期”女职工享有法定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严禁因“三期”降低工资、辞退女职工。孕期不适宜原劳动的,需凭医疗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调整岗位,而非强制降薪;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未参保的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需顺延至期满结束。张某遵医嘱请假合法,公司以旷工辞退属违法。

3、同工同酬权不容侵犯:《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业绩提成属劳动报酬,不得因“三期”取消。公司大幅降薪、取消提成,违反同工同酬规定,须依法补发工资差额。

结语

每一份工作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当被平等对待。当你站在职场与家庭之间,当你面临选择与压力,请记住——你有权利说不,有权利争取,有权利被公平对待。愿每一位姐妹都能在职场中昂首挺胸,不因性别而被 低估,不因生育而被放弃,不因沉默而被忽视。陇姐陪你,以法护航。


END

省妇联权益部供稿

省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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