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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妇联积极打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力平台
时间:2013-09-0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随着妇女维权案件的多元化、复杂化、严峻化,各级妇联组织努力拓宽妇女维权渠道,积极推动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加大审判中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力度,成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举措。近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市、县人民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通知》,要求在酒泉市、县(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中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并挂牌。截止目前,我省兰州中院等5个法院和38个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建立成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力平台。  一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合议庭由一名女法官担任审判长,1-3名妇联系统或其他行业中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为合议庭成员,负责受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中妇联干部的作用。各级妇联积极向法院推荐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符合规定条件的妇联维权干部和其他行业中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女性担任妇女维权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我省现有76名妇联干部担任了人民陪审员,在审理妇女儿童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为困难妇女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女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酌情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今年以来,省妇联根据来访人的实际情况,建议12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四是妇联组织与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联动。对发生在家庭内部和亲属、邻里之间的妇女维权案件,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先由妇联信访人员接待约谈;如已上诉到法院的,由相关审判人员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对个别情绪激动的,则由妇联干部和相关审判人员共同对涉诉当事人接访约谈,倾听其诉讼要求,努力建立起坦诚、信任、关爱的诉讼环境。通过开展司法联动,使妇女维权合议庭成为妇联与当地法院共同推进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桥梁,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