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妇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从五个方面加强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充分发挥保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优势的原则,坚持维护妇女权益和实现妇女权益并重,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并重。二是进一步推进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已经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市、县区法院要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妇女维权合议庭进一步完善。没有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市、县区法院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内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力争做到省、市、县区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全覆盖。三是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中,要积极吸纳妇联推荐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妇联组织要积极向人民法院推荐群众威信高、品德好、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陪审员。四是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五是切实加强对妇女群众的维权服务。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优势,把已有的平台建设好、使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