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我省的《实施意见》,是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党代会报告后,全国首份由省一级“两办”下发的《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
《通知》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以贯彻落实《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总牵引,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男性发展相协调,切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到实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实现全省妇女事业新的更大的发展。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政策措施、保障机制。
基本原则提出:立足于现阶段国情省情,在承认和尊重两性生理差异的基础上,把男女平等协调发展原则推广到一切社会领域,促进男女两性在人的尊严、价值上的平等,以及在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上的平等,确保男女两性平等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在要求部分,意见提出“确保到2018年,在参政、就业、教育、卫生、婚姻等重点领域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女性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明显强化,性别差序和性别差异明显弱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性别公平体系”。
《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部分共包括“完善体现性别公正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完善顶层设计”、“实现指标融合”、“加大女干部配备力度”、“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激发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热情”、“规范村规民约”、“发挥妇女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消除就业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维护女性劳动权益”、“加强从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完善孕产假期制度”、加强基础设施服务、“推动家庭工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财产权益和人身权利、“加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坚决制止商业娱乐领域的性别歧视”等20项措施。
《实施意见》还特别提出了“组织领导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督促落实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表彰奖励”等5大保障机制,以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