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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性别平等立法调研组深入开展立法调研
时间:2015-03-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甘肃省性别平等立法调研组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委员、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韩克茵的带领下,赴台湾和香港考察了两地性别平等现状、推动性别平等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性别平等立法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

 

  调研组一行拜会了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台湾国家妇女馆、台北市晚晴妇女协会、台南市第三新移民中心、屏东县女性梦想馆及台北市妇女救援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听取了她们推动性别平等工作的介绍,并与她们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此次考察和交流,调研组不仅了解到了台湾、香港两地性别平等及性别平等立法现状、性别平等立法的实施效果及执行情况,而且了解到这些成效的取得与台湾、香港妇女团体、妇女运动的积极倡议和大力推动是密不可分的。

 

  台湾性别平权的发展在九十年代中期,有了很好地积累。从1990年代后期到2005年之间,台湾修订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性别平等法案。台湾的性别平等系列立法操作性强,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有责任主体和法则,不仅涉及到平等机会权、教育权等公权力,也涉及到人身安全权、人格尊严权等私领域,注重预防性和采取积极措施,既考虑两性平等权、也考虑女性特殊权。香港地区在推动性别平等方面,也走到了世界的前列。从九十年代开始,妇女团体为反歧视法律进行了有力地游说活动,并获得了立法议员的支持,1995年出台《反对社会性别歧视条例》,并于1996年成立了平等机会委员会,专门执行反歧视法规。平机会主席周一嶽在座谈时介绍了目前香港执行的三部反歧视法律,平机会的性质、职责和基本构成。   祖国大陆和台湾、香港地区在文化上同源,在社会结构、家庭观念上相似,两地在推动性别平等立法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和做法。下一步,调研组将力争把学习到的先进立法经验和妇女团体推动性别平等的有益做法,运用到《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立法实践中,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国策的落实,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以法治方式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真正由形式上的平等迈向实质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