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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组织学习《反家庭暴力法》
时间:2015-12-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2月30日,省妇联组织集体学习《反家庭暴力法》。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董晓玲对《反家庭暴力法》做了宣讲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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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晓玲具体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一是家庭暴力的定义和法律适用范围。二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强制报告制度。三是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四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五是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机制。

    董晓玲说,近年来,我省各级妇联从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实践到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做了大量工作,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要从三个方面抓好学习宣传。一是要抓紧学习。《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是妇联组织服务妇女、开展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宣传、学习和推动法律贯彻是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妇联和妇联干部要先学一步,做到熟记在心、运用自如。二是要大力宣传。各级妇联要把宣传这部法律纳入七五普法规划之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引导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这部法律家喻户晓。三是要履行职责。按照法律赋予妇联组织的职责进一步做好反家暴工作。

    通过集中学习,大家对《反家庭暴力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一致认为,该法的出台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使维权工作的抓手更实、平台更广,必将促进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上有更大作为。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康娅红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学习宣传好《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妇联副厅级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