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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学习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时间:2015-12-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2月30日上午,省妇联中心组学习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心组成员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促进各类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健康发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建设、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等方面对《意见》进行深入学习领会。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意见》对依法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站位高、落脚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后重点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省妇联党组要求,要充分发挥目前妇联系统已建立的法律顾问制度、律师信访接待和心理疏导制度、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婚姻家庭纠纷矛盾调解机制、信访代理协理机制、基层矛盾调处工作等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消除家庭、社会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同时,要立足妇联职责任务,制定完善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省综治办联合下发文件,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把妇女维权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二是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鼓励妇联干部考取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资质,同时借助专家志愿者的力量,提高调解质量;三是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最大限度的防止因家庭暴力造成的民转刑案件发生;四是建立农村土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发展基层妇联干部担任调解员,参与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和仲裁,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合法的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