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妇联副主席张新兰带领权益部相关工作人员对靖远县实施全国妇联“妇女之家”维权宣传品发放、使用和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反家暴项目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张新兰一行首先来到大芦乡庄口村“妇女之家”,对全国妇联“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普法维权宣传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村支部书记、村妇代会主任就开展普法宣传、矛盾排查、心理疏导、纠纷调解、信访代理、法律帮助、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张新兰充分肯定了村“妇女之家”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对发放和使用全国妇联维权宣传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所有“妇女之家”都要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妇女经常出入的地方张贴宣传海报,摆放维权法律知识包、信息卡;二是要主动将维权信息卡送到需要重点关注的困境妇女群众手中,了解她们的困难和需求,建档造册;三要积极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帮助困境妇女排忧解难。
随后,张新兰一行对靖远县实施的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促进反家庭暴力立法,推广多部门合作模式”二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察看了靖远县反家暴庇护中心。张新兰认为靖远县妇联在实施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反家暴项目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地工作,建立起了部门联动、应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干预机制,使家庭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她指出,反家暴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带有反复性的工作,项目只是一个推介,今后的工作还任重道远,希望靖远县妇联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完善、总结,与其他兄弟省份加强学习交流,强化多方合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她强调,今年,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筹备举办好第二期反家暴工作师资骨干培训。推动建立家暴告诫制度,推行人身保护令。选出1—2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突出特色,打造靖远反家暴品牌。要建立县级“反家庭暴力110投诉中心”、“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心理抚慰中心”和“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五心联动”反家暴维权机制,着力为受家暴妇女提供“投诉”、“抚慰”、“庇护”、“伤情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