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2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局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张小平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未成年 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 力下, 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 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法律制度、工作机制不断 健全完善, 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 全国各地、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 批讲奉献、肯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全国妇联决定, 授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等 996 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 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马兰等 995 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 学习他们爱党爱国、忠于人民的坚定信念, 学习他们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高尚情操, 学习他们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 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 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认真践行儿童优先原则, 依法履职, 勇于担当, 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