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敦煌市妇联结合敦煌市市情,起草了《实施意见》审议稿,通过向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讨论,多次修改完善,于近日正式出台了《敦煌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原则要求、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三个部分。《实施意见》指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立足现阶段国情、省情和敦煌市情,在承认和尊重两性生理差异的基础上,按照“一抓四融合”发展思路,把男女平等协调发展原则推广到一切社会领域,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到2018年,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卫生、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女性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明显强化,性别差序和性别差异明显弱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性别公平体系。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市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国策内容细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21项主要任务,即“贯彻落实体现性别公正的政策法规”、“推动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完善制度建设”、“实现指标融合”、“加大女干部配备力度”、“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激发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热情”、“规范村规民约”、“发挥妇女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消除就业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维护女性劳动权益”、“加强从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完善孕产假期制度”、“加强基础设施服务”、“推动家庭工作体系建设”、“维护财产权益和人身权利”、“加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制止商业娱乐领域的性别歧视”和“加大妇女组织的支持力度”等措施。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并实施五大保障机制,即组织领导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督促落实机制、监测评估机制和表彰奖励机制,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弘扬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