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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切实扩大“两癌”筛查救助受益面
时间:2013-01-0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2012年,陇南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两癌”筛查救助工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市妇联作为牵头单位与卫生、民政、财政、计生等部门通力协作,切实扩大了“两癌” 筛查救助受益面。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做好宣传工作是提高“两癌”知晓率、参检率的关键,各县区妇联全面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活动宣传、走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两癌”筛查救助政策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发动适龄妇女主动参检,知晓率和参检率明显增加。2012年,全市妇联先后举办妇女健康知识培训班45期,参与举办“两癌”健康知识讲座 24 期,共印制和发放有关“两癌”健康知识的书籍、宣传单、画册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在报纸和网络上刊登“两癌”知识宣传文章25篇,参与制作公益广告8个,张贴广告、宣传画1万余份。

  二是积极推动筛查。为推动《两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陇南市妇联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组织医务人员、专家,深入基层为妇女群众讲解保健和疾病预防知识,了解掌握妇女健康状况。并与市妇幼保健院多次沟通,积极推动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同时争取将我市武都区和成县列为全国农村“宫颈癌”普查试点县,为全面开展妇女病普查做了基础性准备。2012年,按照《关于在全省城乡妇女中开展“两癌”筛查的通知》(甘妇发〔2011〕82号)文件精神,九县区妇联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联合卫生局组织医疗保健机构,为城乡妇女免费进行 “两癌”集中筛查,妇女受检率大幅度提高。

  三是协调落实救助。为了解决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看病难的迫切问题,2011年,省民政厅、省妇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健康救助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1〕67号)。接到通知后,市妇联与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积极行动,对全市“两癌”救助工作进行了总体动员和部署,全面启动了“关爱女性健康救助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工作。同时,市、县(区)两级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市妇联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开展关爱女性健康 救助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工作方案》,细化、量化了“两癌”救助工作,为救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在工作中,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推动构建“多方配合、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进了全市妇女“两癌”筛查、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2012年,全市共筛查适龄妇女28.14万名,确诊宫颈癌患者281人、乳腺癌患者156人,通过民政医疗救助,发放资金83.66万元,救助患癌妇女238人。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发放救助资金16万元,救助贫困患病母亲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