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妇女发展进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男女和谐发展。
立足源头,推进妇女规划实施。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要形式。市妇联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实施规划的政策源动力,推动市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同步规划实施。通过制定实施《庆阳市妇女发展规(2011-2020年),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确保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规划重点指标监测分析与预警机制,确保妇女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加强宣传,弘扬先进性别文化。男女平等是先进性别文化的核心内容。市妇联通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巡回宣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座谈会等活动,在全市营造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浓厚氛围。在“三八”节期间举办了十八大精神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竞赛,开展了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使宣传触角直接进入最基层群众。同时,及时向人大、政协提交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议案建议,并在市政协会议上作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两性平等发展”的专题发言,使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广泛深入的宣传,逐步培育妇女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
注重培训,提高女性整体素质。提高妇女素质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关键。市妇联从加强妇女教育入手,引入参与式培训、网络式学习、结对式指导等载体,利用女性大讲堂、“妇女之家”等平台,实施妇女提素工程,多渠道构建妇女教育培训,各级妇联广泛开展女领导干部培训、女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妇联干部常规化培训、妇女实用技术培训、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妇联牵头、社会参与、妇女受益的教育培训格局,有效提升妇女综合素质。
创新载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实践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疏导于一体的工作模式,建立和完善了社会化维权体系,在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在各级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聘请妇女儿童维权联络员90名,在各级法院民一庭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完善了特邀陪审员制度。同时,聘请10名法律工作者作为妇女维权联络员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普及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