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市妇联结合实际,从四方面着手:
一是研究起草相关文件。按照“儿童优先”原则,起草了《庆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环境/法律保护”四方面提出了十年儿童工作目标。制定下发了《庆阳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儿童权益,预防女童遭受性侵害工作的意见》,就全市妇联系统维护儿童权益,预防女童遭受性侵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大力宣传,努力优化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社会环境。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纳入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面向广大妇女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面向广大家庭成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家长的法制意识,提高他们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印制了《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两规划”等内容的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彩页12万多份,利用“三八”、“六一”、“6.26”、“12.4”、“三下乡”等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不断扩大民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了解面。
三是发挥阵地优势,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和维权服务。以“双合格”活动、家长学校阵地、家教知识巡讲为重点,对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指导和服务,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 “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促使广大家长提高自身修养,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留守儿童之家”为阵地,为留守儿童创建温馨家园。全市建起“留守流动儿童之家”138所,使“留守儿童之家”覆盖全市所有乡镇,为每所“留守儿童之家”配备了书柜、桌凳、亲情电话等。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对留守儿童提供关爱。目前,市妇联表彰“爱心爸爸”、“爱心妈妈”35名,开展各类关爱活动678场(次)、捐款捐物总价值106万余元。
四是整合资源,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聘请妇女儿童维权联络员90名,市、县(区)全面开通了“12338”妇联维权公益热线,认真受理未成年人法律咨询和来信来电,积极参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件的审理,多渠道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儿童需求,为市委、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