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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访接待案件看天水婚姻家庭矛盾的四个苗头性问题
时间:2016-04-1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从近年来天水市、县妇联接待的信访案件来看,婚姻家庭的案件就占到80%以上。从接待案件性质来看,家庭矛盾存在三个方面的倾向因素:

   第一、高额彩礼扭曲了婚姻本来属性。很多农村适龄男青年娶媳妇高额的彩礼高达10万元到20万元,使得好多家庭为娶媳妇债台高筑,不仅严重影响婚后生活质量,而且女方无形中成了交易商品。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影响下,好多男方家庭因离婚人财两失,生活异常艰难。

    第二、家庭暴力依然屡禁不止。尽管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但是要使该法真正落实,达到机制健全、宣传到位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家庭暴力仍然在婚姻家庭中存在,依然是导致家庭矛盾升级、婚姻关系解体的一个导火索。

    第三、财产问题影响再婚老年人婚姻的稳定性。女方再婚后,子女因担忧老人财产的去向从而与再婚老人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不仅影响了再婚老年人与子女的关系,而且也影响再婚老年人间感情,有的老年人甚至因此而离婚。

    第四、留守妇女的婚姻稳定性堪忧。有部分农民工在务工期间产生外遇或者不给家里寄钱,因女方在家种地又要照顾父母和小孩而导致女方生活困难,一旦男方因夫妻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女方往往难以掌握男方的收入状况,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只能就查明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使妇女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有的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以男方外出打工无具体居住地、传票发不到当事人为由,不进行立案,致使女方长期独自支撑家庭,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