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优化维权社会环境 在《西部山丹》开设《妇女法百题问答》专栏,利用赶集、节庆、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三八维权周”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妇联联合司法、计生等站所举办法制副校长讲课、在婚育学校开办村社妇女培训班,宣传条文、举案说法,为妇女们解疑释惑。
二、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健全维权组织机制 成立县法律援助妇联工作站、妇女维权法庭、妇女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等维权机构,建成乡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8个,规范接待程序、职责制度上墙。确立2个全县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成立26支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和妇女禁毒帮教小组,在维权、维稳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发挥信访窗口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做到来信来访来电有登记、有分析、有结果、有反馈。自2009年底开通12338维权热线,寻求维权帮助的妇女中有30%是首先通过维权热线找到妇联办公室来现场咨询。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县乡妇联根据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出的婚姻家庭问题,开展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农村留守儿童”等社会调查,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在清泉镇双桥学校等14所城乡学校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内容丰富的关爱活动。建立起单亲特困母亲台帐,帮助7户单亲特困妇女建起了安居房。
五、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成县级巾帼文明村25个,“岗村结对”10对,命名表彰和谐家庭186户、和谐示范小区(村)8个,表彰奖励好媳妇、好丈夫、好儿女等优秀家庭成员865人,位奇镇十里堡村、芦堡村分别被授予国家级、省级“美德在农家示范点”。村、社区纷纷成立了秧歌队、乡村文艺节目表演队等,组织妇女科学健身、文明生活,妇女群众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六、协调整合社会资源,推进两规划全面实施 全县85%以上的妇女掌握了一至两门技术,建起了各具特色的“妇”字号基地15个。全县女性进“两委”班子比例达到95%以上,大部分乡镇将村妇代会主任确定为专职固定人员,实行工资统筹。新建山丹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座。积极争取实施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配合计生部门为广大城乡妇女提供免费乳腺和妇科病检查。协调人社局进行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并长期关注女职工的报酬落实和“三期”权益维护。
七、注重法律知识学习,提高维权工作水平 在全县妇联系统持续开展了“打造学习型妇女组织、培养学习型妇女干部”争创活动,组织各级妇女干部参加了县、乡法律骨干知识培训班,系统学习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4位同志被聘为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和法制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