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山丹县切实抓好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平台运行,有效保障了县级参改单位规定范围的公务出行。
山丹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自2017年1月成立以来,根据《甘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张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县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搭建工作,集中保障县四大班子领导及主要部门跨区域重大调研、检查验收督导及重大项目督查、处置重大应急突发事件等县级公务活动。
根据我县实际,全县拟保留车辆8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3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平台车辆实行集中停放,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公开确定维修、保险企业,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车辆费用纳入财政国库统一支付并实行单车核算,定期评比通报,做到各项费用开支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公务用车综合服务管理保障平台运转正常、运行平稳、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