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地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到民政工作中,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缓解低收入妇女儿童群体生活困难。一是积极发挥城乡医疗救助作用。今年以来共为19名“两癌”妇女发放医疗救助金21.97万元,为19名患病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3.36万元,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关爱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共为全县孤儿发放生活费35万元。开展了“重点民政对象及贫困家庭脑瘫患者筛查活动”,配合兰州中医脑病康复医院为63名贫困家庭实施免费筛查。同时采取多部门联动,提高对未成年流浪儿童救助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切实为贫困妇女儿童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