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妇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深化了妇女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有力地推动了高台县妇联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细化落实,廉政建设引领先进。高台县妇联高度重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引领作用,先部署先安排,带动业务工作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为使工作落到实处,高台县妇联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并细化分解签订的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逐一研究落实,较好地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协作、全体党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二是督促检查,“两个责任”常抓不懈。单位“一把手”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落实了班子集体及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专项检查及廉政约谈。加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妇联工作制度》管理到人,为扎紧崇廉拒腐制度笼子,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告诫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责令纠错,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学习提升,警示教育常态开展。为提升工作水平,多次利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及县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实施了基层调研式学习方式,干部整体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问题好一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月份到高台县看守所所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向干部职工发出“廉政倡议书”,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洗涤灵魂牢筑防线。开展反腐宣传活动,严禁职工借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名义请客敛财等。
四是风险防控,拒腐反腐持之以恒。定期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按时排查县妇联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约谈、述职述廉等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上有力。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及时报告进行结果整改,扩大成效加强监督作用,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妇联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五是廉洁自律,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廉洁自律提高效能。近年来,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对外接待和会议中厉行“节俭、从简、高效”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挪用工作经费、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现象。确保妇联机关风清气正,班子和职工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