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三个同步”“六个纳入”,即妇女儿童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部门职能范畴、纳入“三位一体”目标责任书和县妇联工作责任书双线管理考核、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纳入公共事业发展,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同步实施。
一是领导认识到位。健全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定议、政府常务会常促、人大政协调研视察、县妇儿工委办统筹抓总、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妇女儿童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妇女儿童发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组织机制到位。坚持从强化人员保障入手,及时调整妇儿工委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分管、任务落实到人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顶层设计,修订完善调研督查、工作报告、监测评估等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两规划《指标责任分解书》《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县妇儿工委联合县督查考核局通过联合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各镇和政府各部门两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切实促进了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三是工作经费到位。坚持涉及妇女儿童的资金优先保障、涉及妇女儿童的问题优先解决,县财政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足额、优先安排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经费由2011年的9473万元增加至2018年的1.29亿元。同时,将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费由1万元/年增加至2018年的5万元/年,由于领导重视,政府行为强化,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