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原姐妹们,大家好!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更是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的根本保障。201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每一位公民都是国家安全的受益者、守护者、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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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在某网络平台运营自媒体账号,日常分享生活与城市风貌。一名自称“境外编辑”的陌生人主动联系,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要求她拍摄本地港口、交通枢纽、军事管理区、政府机关周边设施等内容,标注详细位置,并通过加密方式发送,再三要求严格保密。李某发现这些地点涉及公共安全与关键基础设施,对方行为隐蔽、报酬异常,疑似非法收集敏感信息。她没有配合拍摄,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主动向社区和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经核查,对方实为境外情报人员。李某及时举报有效阻断安全风险,受到相关部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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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新时代国家安全内涵丰富,不仅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还涵盖经济、文化、社会、网络、科技、生态、资源、核安全等多个领域。日常生活中,随手拍摄、随意转发、轻易泄密,都可能触碰安全红线。境外机构、人员常以“高薪兼职、特约约稿、数据调研”为诱饵,诱骗普通人收集敏感信息,一旦参与,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线索,可拨打12339举报电话,或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窗口报告。公民依法举报并作出贡献的,受法律保护并可获得表彰奖励;知情不报、故意隐瞒或提供协助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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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
我国已构建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协同发力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义务:遵守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线索;如实提供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保守国家秘密;不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组织提供资助与协助。广大群众在家庭、社区、网络空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家庭做好安全提醒,引导家人守护信息安全;在社区积极参与安全宣传与隐患排查;在网络自觉抵制谣言、暴恐及有害信息,共同守护清朗空间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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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坚决不做
1、不随意拍摄军事禁区、政府机关、港口、机场等敏感区域,不标注精准位置信息;
2、不轻信“高薪、轻松、保密”的境外信息收集、数据调研类兼职;
3、不乱点陌生链接、不安装非官方APP,防范手机被植入木马窃密;
4、不转发未经证实的涉政、涉恐、谣言类信息,不扰乱公共秩序;
5、发现可疑人员、可疑任务、可疑资金往来,立即留存证据并举报。
结语
隐私不容侵犯,信息关乎安全。妇女儿童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承载着人格尊严与家庭安宁,绝不能成为被随意贩卖的商品。法律以最严标准守护隐私安全,以最强力度打击信息侵权。愿每一位姐妹提高防范意识,谨慎提供个人信息,守住隐私安全关。愿各类机构依法经营、严守底线,不越法律红线。愿全社会共同行动,抵制信息泄露、打击黑色产业链。让法治为妇女儿童撑起隐私“保护伞”,让每一位女性、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安心、安宁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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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权益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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