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巾帼志愿者的主体作用,促进巾帼志愿服务常态化。今年以来,静宁县妇联积极建立三项制度,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的指导。
一是建立规范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志愿者爱心服务登记和便民服务联系卡制度,落实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热线,如实填写志愿者参与服务的地点、内容、规模等详细情况,建立志愿者活动档案。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工作,确保巾帼志愿服务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激励考评制度。将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妇联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县妇联定期督查,结合各项工作开展“星级志愿者”、“优秀服务队”等评优表彰活动,把党员志愿者服务情况累计计时积分,作为评优依据。
三是建立服务保障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帮助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抓好社区服务站、妇女维权站、妇女儿童活动之家等活动场所建设,把辖区企事业、学校和社区广大妇女群众的服务要求及时传递给相应巾帼志愿者队伍,为巾帼志愿者队伍实现“零距离”服务提供保障,推动巾帼志愿者工作的品牌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