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张掖市妇联在充分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状况的基础上,多次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衔接,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
《通知》强调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意义,提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除了要登记承包家庭代表的姓名外,还要登记全体家庭成员的姓名,不得遗漏,确保妇女与男性家庭成员同样作为承包方代表或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特别对婚嫁女、入赘男和农村丧偶、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做了明确规定,提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在此次确权登记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土地确权的有关政策,确保婚嫁女、入赘男和丧偶、离婚妇女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
同时,明确了妇联组织和农业部门在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职责分工,提出建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合法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