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委研究解决了村妇代会主任工资待遇事宜,决定自2016年起,将村妇代会主任报酬纳入县财政补助范围,每年安排资金455,400元,标准参照村组干部每人每年4140元执行。
近年来,县妇联连续向县人代会、政协会提交意见建议及提案,呼吁将村妇代会主任纳入村组干部管理序列,并深入一线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向县委、县政府真实反映村妇代主任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将村妇代会主任报酬纳入县财政补助范围,按每人每年不低于村干部报酬30%的标准发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意见,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加强村组干部及村级群团组织负责人考核的意见办法,建立报酬与工作业绩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好基层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