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市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高台县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紧紧围绕《两规划》总体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妇女儿童工作载体,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实现了妇女儿童地位和素质的“双提高”,实现了县域经济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双促进”。
一是领导认识到位。健全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常促、人大政协调研视察、县妇儿工委办统筹抓总、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妇女儿童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12次听取妇女儿童发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组织建设到位。坚持从强化责任入手,把《规划》的落实纳入政府各部门“三位一体”目标责任书和县妇联工作责任书实行双线管理考核。坚持从完善网络体系入手,建立健全了以妇联、公检法机构为主的维权体系,以教育、宣传部门牵头的宣传教育体系,以人社、工会、卫生、扶贫办牵头的妇女就业与劳动保障体系。坚持从强化人员保障入手,及时调整妇儿工委领导小组,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了兼职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及专干各1名,形成了主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分管、任务落实到人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工作经费到位。坚持涉及妇女儿童的资金优先保障、涉及妇女儿童的问题优先解决,县财政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足额、优先安排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经费由2011年的9473万元增加至2015年的1.77亿元。同时,将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费由1万元/年增加至2015年的3万元/年,做到了“人员、场地、经费”三落实。
四是制度落实到位。加强顶层设计,修订完善了调研督查、工作报告、监测评估等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两规划《指标责任分解书》和《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县妇儿工委联合县督查考核局、效能办,通过联合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各镇和政府各部门两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切实促进了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