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服务和管理,切实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近日,民乐县丰乐乡妇联认真开展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认真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三留守”摸底排查工作。明确各片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和具体人员,全面开展“三留守”摸底排查。
二、及时摸底排查,理清基本现状。印发《留守儿童调查摸底情况汇总统计表》、《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登记表》等一系列表,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针对村内的“三留守”的家庭状况、经济状况、生活照料等状况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摸底工作。
三、明确概念,及时上报。此次摸底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排查内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和本行政区域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