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高台县妇联积极加强法制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优质实施。
一是实施“关爱母亲、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援助特困单亲母亲行动”。“母亲节”期间,高台县妇联携手县农商行、县图书馆、县新华书店和爱心女企业家在新坝镇开展了精准扶贫情暖贫困妇女儿童家庭活动,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为新坝镇175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妇女儿童捐赠了总价值近6万元的爱心物资。
二是深入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六一”儿童节,县妇联筹措资金为2名特困女孩送去慰问金3000元;携手县农商银行、甘肃表是文化传媒公司为西街小学200名留守儿童送去总价值4万元的书包、《血战河西》连环画和帽子200套,其中特困女童46名。
三是开展特困妇女关爱送温暖活动。在各类节庆日,协调各方力量先后对全县96名特困单亲母亲、“两癌”患病妇女等特殊人群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5.56万元。联合县卫计委对87%以上的项目期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动员巾帼志愿者对病患妇女开展“二对一”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协调民政部门同步实施大病救助,争取妇基会专项救助金救助“两癌”病患妇女。
四是严格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三八”节期间,择优向省、市妇联推选三八红旗手、巾帼志愿服务标兵、优秀妇女干部、“最美家庭”和县镇评选先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计生工作者和计生户,同时积极征求县人口委意见建议,严格审查把关,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妇女(含干部)不作为评选推荐对象。上半年县妇联共评选表彰了无违反计生政策的最美家庭10户、最美家庭成员8名、优秀妇女干部8名、巾帼建功标兵8名和巾帼创业创新先锋11名,择优向省市妇联及县委宣传部推荐了妇女挚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妇女干部、巾帼创业创新先锋、“最美家庭”及成员、学雷锋岗位标兵等各类先进32名。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了本单位3名领导干部全年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360元。
通过政策落实和活动开展,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妇女群众对计划生育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人人关注计划生育、家家落实计生政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