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2〕62号)要求,经各地妇联和有关省直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审核和省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小兰帮办”团队等43个单位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于威等21名同志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兰州市西固区妇女联合会等12个单位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妇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联系方式
(一)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联 系 人: 杜梅芳 濮春玲
联系电话:0931- 8273720 8270592(兼传真)
电子邮箱:gsflfzb@12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1108室
邮 编:730030
(二)省妇联机关纪委
联 系 人:李 玲
联系电话:0931-8270230
电子邮箱:50988039@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1105室
邮 编:730030
附件:
1.2023年全国巾帼文明岗拟推荐名单
2.2023年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拟推荐名单
3.2023年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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